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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ace
V2EX  ›  问与答

关于去年 6 月份购买的充电宝没有 3C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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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race · 9 天前 · 3709 次点击

    充电宝产品上印 3C 标志 是 2023 年 8 月提出的,2024 年 8 月强制要求的。

    24 年 6 月份买的是一个酷态科的 20 号,能上飞机最大的?

    质保 18 个月,6 月底的新规定导致无法上飞机了,你说这和产品买的时候宣传可上飞机不符了,可以根据这个理由申请售后么🤔。

    毕竟没过保,过保就算了,致电酷态科官方客服,客服说也是刚接到消息,可能需要等两天,至少目前是没有什么解决方案。因为是京东自营买的,京东也联系,京东这边态度倒是很强硬,拿出去年 8 月才强制要求这一理由一直重复。

    我个人认为啊,这应该属于商家承诺的未做到,至于与谁有关,至少是和消费者是无关的= =

    你们怎么看😏😏😏

    第 1 条附言  ·  9 天前
    朋友们别会错意,当前并不是一定要找商家让他给换货。
    只是在寻找可能"甩锅"的点来讨论,因为消费者对抗民航局这不现实。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三方,消费者、厂家/商家、规则

    目前只能想办法把问题推给厂家,让厂家对抗规则😏
    thatlazyman
        1
    thatlazyman  
       9 天前 via Android
    商家允许较高价格以旧换新 算是比较折中的方案
    SherlockHolmes2
        2
    SherlockHolmes2  
       9 天前 via iPhone   ❤️ 5
    拼多多买个 3C 标志贴上
    asd7160
        3
    asd7160  
       9 天前 via iPhone
    提醒一下网购 3C 贴纸是要进局子的

    [千万千万不要在网上买 3C 贴纸,会进去的-哔哩哔哩] https://b23.tv/wYZ81Yo
    CEBBCAT
        4
    CEBBCAT  
       9 天前   ❤️ 2


    大概这么看;要是后面再出一个新规,说无 3C 充电宝上飞机给 1 万,那你要不要跟厂商、JD 平分啊?

    你心情可以理解,但 3C 限制的是销售,人家卖的时候没有违法。不让你充电宝上飞机的是几天前的一纸公文,如果没有罗马仕召回,完全没有这档子事,说明完全取决于民航总局。

    > 我个人认为啊,这应该属于商家承诺的未做到,至于与谁有关,至少是和消费者是无关的= =
    跟客服说说算了,自己还当真了,你别把自己也骗了。这帖子你自沉吧

    Ref 2023 年 3C 通知 https://mobile.pconline.com.cn/1641/16416384.html
    Tink
        5
    Tink  
    PRO
       9 天前
    他如果宣传的时候写了可以上飞机,就可以维权,没写那就没戏
    Ocean810975
        6
    Ocean810975  
       9 天前
    @CEBBCAT 这个 red 是什么?标记插件?
    Hilalum
        7
    Hilalum  
       9 天前   ❤️ 1
    @CEBBCAT 不明白为啥消费者能站在商家一边。“可上飞机”是个承诺,三包是承诺期限。

    此期限内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的不能做到的承诺应该商家负责。就像买了新冠保险国家政策放开了难道就不赔了吗?
    这在国外集体诉讼告死了,但国内没有集体诉讼。

    消费者购买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不符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moudy
        8
    moudy  
       9 天前   ❤️ 3
    @asd7160 #3 曾经私服退烧药~=危害社会安全,不奇怪
    Virace
        9
    Virace  
    OP
       9 天前
    @Tink 当然写啦,因为 20 号电能柱,当时一个宣传的点就是能上飞机, 并且产品还印了 Airline Safe 。
    iamqk
        10
    iamqk  
       9 天前
    @Tink 问题当时写了可以上飞机,确实可以上,现在没有 3c 不能上飞机是新的政策,这就很微妙

    AI 回答仅供参考:

    商品原本承诺一项功能,但后来法律禁止了这项功能。那么商家是否应为无法继续提供该功能承担责任?
    一、关键法律原则

    1. 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该功能是合法的,但后来因法律变化(如立法禁止),使得功能无法继续提供或使用,这通常属于:

    法律变更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有时视为不可抗力;
    也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原则(大陆法系)**的一种情形。
    👉 在此情况下,商家原则上可以免责,因为法律的变化不是商家所能控制的。

    2.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
    但另一方面,如果该功能是该商品的核心卖点或关键吸引点,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主要理由就是这个功能,那么:

    商品已经部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消费者可以主张部分退还价款,或在部分情况下解除合同(即退货);
    法院或监管机构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认定商家应部分承担责任,尤其是功能承诺影响重大。
    二、参考法律条文(以中国法为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
    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条款:法律变更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
    三、实际判例或操作中可能的处理方式

    商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合理补偿或退费:
    比如返还部分费用、升级替代功能、提供优惠等。
    消费者可以主张部分退款或解除合同:
    若功能是主要用途,不能使用构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功能并非核心,商家可免责,消费者不能主张赔偿:
    如该功能为附加服务,主功能未受影响。
    ✅ 示例说明

    假设某款手机承诺内置一个“远程录音”功能,后来国家出台隐私保护法律禁止此功能:

    若购买者因该功能而购买,且功能被强制禁用,可视为合同目的部分不能实现;
    商家不一定承担违约责任(因不是其过错),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补偿或部分退款;
    如果该功能只是附加功能,手机其他功能未受影响,消费者可能无权要求赔偿。
    ✅ 总结

    情况 商家是否承担责任 消费者能否索赔
    功能为核心功能 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协商补偿或退货 有可能部分索赔或退货
    功能为附加功能 多数情况可免责 索赔机会较小
    商家提前说明“功能依法律许可提供” 更容易免责 消费者主张难度更大
    如你愿意具体举例(比如是哪种商品、什么功能、什么法律变动),我可以进一步帮你分析适用条款或可能结果。
    Virace
        11
    Virace  
    OP
       9 天前
    @Hilalum @CEBBCAT 起手 block 并且伪装成"理中客"的,觉得没必要理。



    这是官网现在的宣传,记得之前的版本还有类似宣传。

    宣传主打的就是可上飞机的最大容量,2w5 毫安时,90Wh 能量



    合理讨论,别胡搅蛮缠
    jybox
        12
    jybox  
       9 天前   ❤️ 2
    @Hilalum 不是站在哪边的问题。
    三包是针对质量问题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测,把这个责任加给商家是不合理的。
    商家如果严谨一点可以标注「可上飞机指符合当前法律法规」,但我觉得无论标注与否,只保证销售时已公布的法规是一个常识(商家应该也没有承诺未来总是可以上飞机吧)。
    Virace
        13
    Virace  
    OP
       9 天前
    自己贴会有问题,那要是厂家回收 再二次打印上去呢? 毕竟产品本身符合 3C ,之不过没有一个标志。 而且安检只认这个标志,也不管这个标志是否合规甚至真伪。
    Virace
        14
    Virace  
    OP
       9 天前
    Virace
        15
    Virace  
    OP
       9 天前
    @jybox 合理,这个问题不属于三包范畴。
    可能,只有一点,就是商家承诺未做到,可以往下聊。商家也确实没有标注"可上飞机"的时效,算是个小漏洞吧。
    Virace
        16
    Virace  
    OP
       9 天前
    @jybox 「可上飞机」觉得属于是 "经营者的额外承诺",他在商品介绍中体现了,那么最终也应该属于合同约定,虽是这条约定没有细则,只是说 「无需报备可上飞机」。
    Rache1
        17
    Rache1  
       9 天前
    @jybox #12

    是的,大部分商家的宣传物料上对于 “可上飞机” 的宣传基本都是 “电池能量低于 100Wh ,所以无需报备即可带上飞机”。

    如果开了这个口子,那以后商家卖产品的时候,都要额外考虑,万一未来哪天突然一个行政法规下来,导致自己的产品 “不合规” 了,然后要收回来,那这个成本都要摊在产品里面去了。

    而且移动电源这类消耗类产品(指电芯寿命于充放电次数成正相关),有可能退回去的东西对于商家来说根本没法用。
    Tink
        18
    Tink  
    PRO
       9 天前
    @Virace 那可以去争取一下
    gransh
        19
    gransh  
       9 天前
    商家标注可上飞机是怕傻子搞不懂多大容量的能上飞机,而不是商家承诺永远能上飞机。
    如果商家有这本事能承诺永远能上飞机,就不用赔你钱了,直接去摁民航局的头让他们改政策了。
    yuzo555
        20
    yuzo555  
       9 天前   ❤️ 1
    这件事里面除了安全问题被要求召回的那几款以外,其它正常的充电宝,错误完全不在商家,错误完全在民航局。正确的维权方式应该是就民航局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是呢,
    msg7086
        21
    msg7086  
       9 天前   ❤️ 1
    你买的时候可上飞机吗?怎么就不符了。
    你买电脑买的最新款,人家宣传是最新款的,难道过了一年不是最新款了你就可以申请售后?
    宣传的时候人家没有说「将来就算民航局变更了要求也保证能上飞机」吧。

    特别是你 #11 上贴的图,根据民航局规定可带上飞机。商家根据民航局规定出售商品,民航局的规定在未来更改,你要求商家必须为未来的更改承担责任,等于是强制要求商家有能力时间旅行。要求被告拥有时间旅行的能力这一条,放在任何一个法庭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Virace
        22
    Virace  
    OP
       9 天前
    @gransh
    现在我认为有利的两点
    1. 经销商未做到的风险告知,购买于 24 年 5 月 31 号,强制规定与当年的 8 月 1 日,作为消费者不应该为政策买单,至少要做到风险告知,当前购买的产品是没有 3C 标识的。理由是这个规定是 23 年指定的切当时就建议厂商开始使用这个标识了,而次年 8 月 1 日是强制时间。给了经销商/厂商过渡期,但是没有做到告知义务。
    2. 承诺的"额外合同条款"未做到,也就是「无需报备可上飞机」,而现在是报备也上不了了。

    @msg7086 关于"未来",以下是个人观点,「无需报备可上飞机」商家承诺的附加条款,这种附加条款如果没有明确标注时效,那么合理的时间有两个,一个是产品质保时间,另一个是合理使用寿命。“可上飞机”属功能承诺,需要在合理周期持续有效。

    所以说觉得这是经销商/厂家宣传上的一个漏洞,因为没有细则。
    ouqihang
        23
    ouqihang  
       9 天前
    当时规定是 小于 100wh 无需报备。当时很多解读错误,超过 100wh 是报备后上,而不是完全限制。还有个飞机标志应该不是官方的。
    Virace
        24
    Virace  
    OP
       9 天前
    @ouqihang 100 以下可以不用报备,100~160 报备,160 以上拿不了。
    飞机标志没说是官方的,说的是这个商品宣传点而已。
    msg7086
        25
    msg7086  
       9 天前   ❤️ 1
    @Virace 功能承诺?

    什么叫功能承诺,我跟你盘盘。比如你说这个充电宝有一个功能承诺是可以上飞机,那么意思就是比如面前有一架飞机,你对着充电宝说,你给我上飞机去,然后充电宝听着你的话,一步一个脚印,走上了飞机。这叫有上飞机的功能。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可上飞机属于一个「功能」的,但至少我理解这属于一个「许可」,也就是说你带着这个充电宝上飞机(而不是充电宝自己走路上飞机)的时候,民航局许可这个充电宝可以存在于飞机上。这个「可上飞机」行为的实施者是民航局,而充电宝和其持有人是被实施者。

    商家在宣传的时候,是宣传的民航局许可了他的商品上飞机。如果这个许可失效了,那么让这个许可失效的主体是民航局,如果你需要追责,追的是剥夺了曾经发布许可的民航局。

    同一楼里你说了消费者不应该为政策买单。你说得很对,所以造成这个后果的民航局应该被追责。没有做到告知义务的是民航局,没有提前通知的是民航局。你帖子里提到的风险是不可预见的,规定的只是 24 年 8 月 1 日以后不能销售,并不是不能放在飞机中,禁令完全是紧急通知。你依然是在用马后炮的结论去要求厂家实现时间旅行。

    我再举个例子,比如你现在有一台 HP 的笔记本电脑。然后明天突然国家发文通告,因为中美关系紧张,所有美国品牌的笔记本电脑禁止使用。那电脑城是否要承担责任帮你免费换一台清华同方?电脑城是否在川普当选的时候没有因为中美关系紧张对 HP 电脑买家进行风险告知而担责?
    Dispatcher
        26
    Dispatcher  
       9 天前
    我来歪个楼。

    本来没有需求换新,硬生生又让他们创造出来一个至少几百亿的新消费市场。绝!!!!!!

    一个小小的 CCC 标,价值百亿不止。真正的“促进”消费呢。
    Dispatcher
        27
    Dispatcher  
       9 天前   ❤️ 2
    事实上,按照产品发售时的的政策,是符合要求和标准且可以上飞机的。

    后续政策变了,应该起诉政府,而不是商家。因为他们朝令夕改,也不追责出问题的企业,以及出问题的电芯供应商,反而让消费者为难。
    Virace
        28
    Virace  
    OP
       9 天前
    @msg7086 #24 你讲的没有问题。

    我觉得有利的,第一点就是厂家没有做到风险告知,也就是 6 月份的充电宝没有 3C 标志而 8 月分有这个标志,这个风险告知是没有的,风向告知也不是说具体到哪一项,只需要告知与 8 月份的有区别就可以。这个和民航局没有关系。这个是可预知的。

    民航局的公告是非可预知的,这个认可的。但是这一点是和用户没关系的,不管一条属于「功能」或「许可」他都是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因为商家是这样宣传的。 只讨论与买家与商家之间的可能出现的问题。
    Virace
        29
    Virace  
    OP
       9 天前
    @Dispatcher #26 我觉得你说得对,但是谁起诉?
    用户对标的商家/厂家,而厂家上面才是政策。
    Virace
        30
    Virace  
    OP
       9 天前
    @Rache1 倒也不是退回,这里不用提厂家考虑如果处理,因为做不到站到厂家角度去想,技术层面能否实现。比如说,不负责任的讲(因为不是业内从业者),经过 3C 认证但是没有打印 3C 标识的,没有过质保的充电宝厂家回收打印 3C 标识再发回,这就是个办法,但是这个办法能否实施咱不知道。 所以说这不应该是消费者考虑的事。
    greyfox
        31
    greyfox  
       9 天前 via Android   ❤️ 2
    3C 和性同意一样可以撤回
    Rache1
        32
    Rache1  
       9 天前
    @Virace #30

    不可能的。并不是你想的 “同型号的后续有认证了,旧的就直接邮回去打个标就好了。”,这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这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属于是底线了。


    1 、先说出货量,充电宝的出货量远比你想象的要高,根据预估,2024 年,国内的移动电源市场的规模预估有 12 亿(美元),如此量级的退回再认证是不可能的。

    2 、3C 认证不是说你把旧的寄回去,厂家给你打个标就完事儿了,那要是这样的话,认证就没有意义了。往往面对新标准,都可能存在工艺或者设计改造,使其以符合相关标准,且取得认证后,也只对在认证有效期以内的产品生效,不溯及过往的产品,换句话说,即使你有一个购买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以前的购得的,没有 3C 认证的,全新未拆封,厂家也不能给你打标,这是违法的。

    3 、即便是第二条可行,结合第一条所带来的成本,没有厂商能承受得起的。
    Virace
        33
    Virace  
    OP
       9 天前
    @Rache1 #31 所以说的是,不负责任的讲,因为消费者做不到,也不应该站在厂商位面考虑问题。
    然后你说的"认证就没有意义了", 现实就是 8 月 1 号之前符合规定的产品无法通过安检,而 8 月 1 号之后,只要有 3C 标志就能通过,机场安检也不会对这个 3C 标志真伪进行认定,因为如果是假的 3C 标志,问题出在商家/厂家,可以层层推责。 现实就是这个认证至少在民航局这,案件环节意义不大。 因为如果不考虑后果,买个 3C 贴纸就好了,安检也不会去查真伪。 没出事之前不会有任何问题,这就是目前 3C 标志现状。

    毕竟两个品牌召回的产品,也有很多 3C 认证通过了。

    至于厂商能否承受得起,这不是消费者应该要考虑的,既然他们可以层层推责,消费者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层层施压(理由还未必能站得住)。
    nightnotlate
        34
    nightnotlate  
       9 天前 via iPhone
    这算什么承诺没做到?当时宣传可上 当时不是能上么 谁能保证永久符合规定?
    Rache1
        35
    Rache1  
       9 天前
    @Virace #28

    > 第一点就是厂家没有做到风险告知,也就是 6 月份的充电宝没有 3C 标志而 8 月分有这个标志


    厂商同样不会预知后续会有这样的 “风险”,其次,这也算不上 “风险”,即便是其同品类的产品,或许都未曾遇到过类似的 “事件”。

    民航局这次发布的这份命令只是限制了不能携带没有 3C 认证的充电宝乘坐国内航班的飞机。

    根据民航局于 2023 年发布《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中提到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据了解,尽管目前航空出行已经成为大众化的交通运输方式,但初步统计显示,『我国乘坐过飞机出行的人数仅为 3 亿多』。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航空出行。"


    对于大部分产品来说,商家顶多是在产品也标注了新老包装随机发货,不接受指定,然后说功能性没有区别,因为目的就是清库存(当然,现在已经过了相关标准强制执行的时间,个人也无法推测是否曾经有过类似标注)。大部分人不会去咨询,即便是咨询了你的选择也只有换一家,而实际情况就是大家这会儿都在这么干,你换哪一家几乎都一样,大家都要清库存
    nightnotlate
        36
    nightnotlate  
       9 天前 via iPhone
    @Hilalum 三包指的是包修包退包换 谁告诉你的是包上飞机? 谁告诉你能上飞机是个永久承诺呢?为什么不能理解成一个当时状态的陈述呢。
    假如你买一块肉,卖家说这肉新鲜。
    然后你买回去,放桌子上十天,你说“这肉都馊了,哪里新鲜了?”。
    这算不算无理取闹呢。
    消费者不需要站商家一边,但更不该站碰瓷的一边。谁有理站谁。
    别动不动就国外咋咋的,这么不喜欢国内,你可以 run 。
    Virace
        37
    Virace  
    OP
       9 天前
    @nightnotlate #35 都在合理讨论,你急什么?
    没人说是永久承诺,也没人提国外,你要自己脑补问题,可以单开个贴讨论。

    你举得例子也不合理,就是因为事件特殊有争议才拿出来讨论的,不是让你来讨论无关话题的。

    商品有质保、有合理使用期限。 如果说你买的肉,不放进冰箱,在夏天合理使用期限也就几个小时,那么他也就这几个小时的属于"新鲜的"肉。你说的放十天,就 1 天他都超过"合理使用期限"。 但是当前讨论的充电宝,超过这两个哪一个期限了?
    Rache1
        38
    Rache1  
       9 天前
    @Virace #33 你如果选择违法,给自己的存量产品贴上贴纸,但是这玩意儿未来要是出了事儿,你自己承担后果就好了。


    > 毕竟两个品牌召回的产品,也有很多 3C 认证通过了。

    那你要想想,移动电源这个品类市场已经经营了十多年,那过去十多年就没出过问题吗?未必吧。

    还是说,哪个产品通过认证后就 100% 不会出问题了,那还要认证机构的持续跟踪干什么。。。这玩意儿不是算 1+1=2 这么简单的事儿。


    这不叫站在厂家的角度考虑问题,答案就在我前面说的那样,如果要让厂家考虑所有未来可能的情况,解决所有可能的问题,那最终的成本都是要有人来承担的,而这个人只能是消费者自己。
    opengps
        39
    opengps  
       9 天前
    歪个楼,酷态科协议全,现在转手没问题,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坐飞机
    msg7086
        40
    msg7086  
       9 天前
    @Virace #28
    3C 标志本身并没有风险,法律规定的 3C 标志的风险在于商家在特定时间后不能销售不带 3C 认证的产品,显然这个风险是商家的,或者说卖家的,和买家、用户无关。有无 3C 标志和能否带上飞机没有直接的关系,就算有风险告知,受众也不是你用户。

    至于你说是合同的附加条款。我们先不说这算不算合同的附加条款。你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属于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后这个合同就已经完成了,除非商家或者买家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否则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这个合同已经不会改变了,已经结束了。

    然后后面你说保修期,那涉及的是保修条款,这个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管的,和销售合同已经没有关系了。
    消保法确实列出了三包的情形: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这里提到的很多东西,本身是隐含了时效性的,比如说第二条,时限就是「出售时」,第五条,淘汰、失效、变质,这些也隐含了是「出售时」。因为不可能你说今天买了一盒蛋糕,一个月以后长毛了,也要卖家按照长毛了的条件给你退换吧。
    Virace
        41
    Virace  
    OP
       9 天前
    @Rache1 #34


    不提民航局的规定,因为这个是不可预知的。之说 3C 标识,这个标识是厂家可预知的,8 月前后商品不同的。这个我觉得临近强制期,是需要告知消费者不同的。
    这个有类似先例,比如说产品外包装更换期,一些商品会在商品介绍顶部,说明近期新老包装随机发送,实际是同一产品。
    甚至要说明,当前产品为清仓产品,与 8 月后产品有区别,这可能是一个点。
    Virace
        42
    Virace  
    OP
       9 天前
    @opengps 不是非要找麻烦,只是觉得不应该这样。
    SkywalkerJi
        43
    SkywalkerJi  
       9 天前
    @Virace #13

    3C 只能生产,因为这个认证和汽车年检一样有时间限制。之后厂家也没法补。反正有些厂一样的产品,生产着 3C 过期,要罚一大笔钱。
    Virace
        44
    Virace  
    OP
       9 天前
    @msg7086 #39
    我理解的网购买卖合同,商品介绍中所有说明都须与附加条款,或是给商品的赋能,属于商品的"功能",合同期限就是三包期限。

    你提到的蛋糕,那么蛋糕是合理使用期限,肯定不是你说的 1 个月,正常蛋糕店都会标注食用期限,这就是买蛋糕时候买卖合同的期限。 都会有期限,只不过期限长短。

    可能观点就是。 买卖合同是在付款或是确认收货之后就停止了。而商品质量问题属于三包,独立于合同之外的情况,受消法监管。

    确实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
    HankAviator
        45
    HankAviator  
       9 天前
    @asd7160 那个 up 主自己都不干净。一开始接同程广告,后来不知道怎么了翻脸了,全网黑同程好像都上电视了
    那么听话应该好好在家居家隔离不要到处乱飞
    HankAviator
        46
    HankAviator  
       9 天前
    @iamqk AI 生成内容贴链接比较礼貌一些吧,这一大坨除了你自己谁会读
    Virace
        47
    Virace  
    OP
       9 天前
    @msg7086 #39

    因为我本身也不是法学专业,合理讨论。我和 AI 提供的理解是差不多的,附加条款是有时效性的,时间就是三包时间。
    vcmt
        48
    vcmt  
       9 天前 via Android   ❤️ 1
    大家就没有一个指责政府让政府想办法的?合着有问题了自己解决,没钱了政府罚款收税?
    Virace
        49
    Virace  
    OP
       9 天前
    @vcmt 这不是作为消费者,对抗不过么
    vcmt
        50
    vcmt  
       9 天前 via Android   ❤️ 1
    @Virace 作为纳税人吧😄
    lesismal
        51
    lesismal  
       9 天前
    > 目前只能想办法把问题推给厂家,让厂家对抗规则😏

    你要是对抗商家我也不说啥了, 政府官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强制下线你还要对抗规则?

    不拿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当回事是你自己心大, 但是拿来对抗维护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的规则也是真让人蚌埠住.

    修身养性, 不说脏话, 阿弥陀佛!
    Rache1
        52
    Rache1  
       9 天前
    @Virace #41 不提民航局的新规定,那这里有没有 3C 就没有任何区别呐

    再说了,你仔细看看 AI 给你的答复,2024 年 8 月 1 号之后,销售无 3C 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这属于可预见的,且违法的,因为 2023 年发布的通知里就已经明确了:”2024 年 8 月 1 日以后无 3C 认证的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这才叫可预见啊。
    Hila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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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alum  
       9 天前 via iPhone
    @nightnotlate
    @jybox
    三包是产品在三包期限内都要达到国家基本产品标准。

    充电宝 3c 认证就是一项质量标准。国家更改标准一般会给已售出产品宽限期。充电宝也是,早就有标准了后来才强制,是充电宝企业自己不在宽限期内及时过度。有很多企业及时 3c 认证了这次就没有影响。

    可上飞机的宣传属于商家超出标准的承诺(消费者不用懂到底多少 wh ),按三包规定期限内也要有效。

    民航局因为几场火灾临时突然调整政策,导致和商家承诺不符,也是三包内的。消费者角度这也不是不可抗力因素,就是企业拖延认证导致的。

    任何企业进入任何国家做生意都要承担法律法规变更风险。
    这种在汽车上很常见,因为法律法规变更导致产品不符合质量,即使过保也要进行召回
    chengxy
        54
    chengxy  
       9 天前
    俄罗斯把 Apple 的部分服务禁了,你说是找 Apple 的问题还是去找俄罗斯政府的问题
    ajyz
        55
    ajyz  
       9 天前   ❤️ 1
    @lesismal 你这典型的拿大义(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当借口来施行牺牲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首先民航能完全代表官方?其次某个产品出现问题就直接否定整个产品类别?
    PS:op 的诉求有合理的地方,但在国内只能在道义上给予支持,法律层面绝对无法得到支持的,最终结果还是花小钱解决(换一个),所谓花小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NewMoorj
        56
    NewMoorj  
       9 天前
    充电宝这事最近很火,我查了查来龙去脉:

    1. 最近 3 个月,有 3 起充电宝在飞机上自燃事件,公众披露的有 1 件,另外两件是航司内部通报。

    2. 最近 3 个月,高校宿舍出现多起充电宝自燃事件,具体多少起不知道,总之是惊动了教委,要求各高校通报排查某品牌充电宝。

    最后查到的结果是,某行业头部公司,私自改变某部件的材料配比。导致行业几乎全军覆没,大牌小牌都受影响。

    跟单纯的 3C 认证关系不大,因为已经发放了 3C 认证的设备,也因此事被撤销了 3C 认证。

    现在是实打实的自燃风险很大,所以上面现在采取的措施是:一刀切。

    ---

    想象一下,宁德时代私自改变材料配方,导致小米、蔚来、问界、特斯拉、极氪等等各厂最近 3 个月生产的产品自燃风险升高很多。

    我觉得居民已经开始严禁电车进小区了。。。。

    纯假设,并不代表宁德时代有问题。
    NewMoorj
        57
    NewMoorj  
       9 天前
    所以如果是追责的话:

    消费者向厂商追责,厂商向供应商追责,供应商向外包人员追责 (因为目前该供应商是甩锅给外包企业了)

    追责都好说,该召回召回,该赔钱赔钱,肯定不能获得全部赔偿,因为该企业大概率要一波破产了。

    但现在立刻停止使用最近 3 个月出厂的充电宝,是真没毛病的,别为了争一口气,产生更大损失。

    如果不是最近 3 个月出厂的,还可以继续用 (罗马仕就别用了,这家本来黑历史就很多),但是因为一刀切的规定,暂时无法上飞机,无法寄快递,也只能忍,其他方案都不够经济。
    msg7086
        58
    msg7086  
       9 天前
    @Virace #44
    所以首先你说的,「商品介绍中所有说明都须与附加条款,或是给商品的赋能,属于商品的"功能",合同期限就是三包期限」就是存疑的。商品的介绍是商品的介绍,商品的功能是商品的功能,这本来就是两个东西,不是你张嘴喊一句就能把商品的介绍强制结算进商品功能里的。

    更何况我上面就已经说过了,这个说明指的是商品在出售时获得的许可。商品的功能是由商家提供的,商品的许可是由第三方给予的,主体都不一样。如果你要说这是功能,那你必须得证明一般人认为的「可上飞机」的表述指的是充电宝自己有功能可以走上飞机,现在你发现你的充电宝没办法自己走上飞机,缺失了功能,所以你要求充电宝生产厂家给你更换成一款能够自己走上飞机的充电宝商品。
    huaweii
        59
    huaweii  
       9 天前 via Android   ❤️ 1
    评价就是:一刀切+严格立法选择性执法的经典洼地管理方式又开始了🤏

    民航局官方公告里的适用范围:国内航班适用。

    实际上的执行标准(网传某个国内民航公司给员工下达的,真假自辨):
    1.查控航班范国:仅国内航班。
    出发至国际和港澳台地区航班,只执行核查额定容量规定,无需执行“3C 和召回”的要求查验。
    2.查控产地范国:仅国内生产的充电宝。
    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限旅客国籍、航班类型),只执行核查额定容量规定,无需执行“3C 和召回”的要求查验。
    3.查控携带对象范国:仅乘机旅客,不包括机組和工作人员。
    uqf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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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qf0663  
       9 天前
    你就这么想,半年前你接了一个外包项目,签合同的时候你承诺包一年内正常使用,现在出现了一个外部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其中一个重要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了,要恢复这个功能正常使用你需要付出可能倾家荡产的代价,你会不会毫不犹豫付出代价去为客户恢复就行了,但凡你犹豫一下你都不应该去找商家麻烦,当然,如果你是条汉子,眼都不眨一下就能做到砸锅卖铁去践行你的合同,那么我支持你去找商家维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面对问题的时候选择不同,你抚心自问你选哪种
    NoDataNoBB
        61
    NoDataNoBB  
       9 天前
    省流:定体问
    iamqk
        62
    iamqk  
       9 天前
    @HankAviator 涉及到法律问题,基本上都是要详细解释的吧
    Virace
        63
    Virace  
    OP
       9 天前
    @chengxy 苹果有不可抗力条款吧,这个充电宝有么?
    jackygu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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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gu331  
       9 天前
    可以去法院起诉告 ZF 的
    lesis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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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ismal  
       8 天前   ❤️ 1
    @ajyz

    > 首先民航能完全代表官方?其次某个产品出现问题就直接否定整个产品类别?

    民航不让这些充电宝上飞机,代表民航官方,有问题吗?

    罗马仕和安克创新,这是已知了他们有对应批次的电芯存在风险,罗马仕我没用过不清楚,但是安克的确实是 3C 的而且是行业质量 Top 品牌,懂王都在用。所以即使 3C 也未必没问题,各种大厂各种产品包括汽车都是有发现问题召回的,根据暴露出来次问题召回、这才是正常逻辑,这个没争议吧?

    其次,无良厂商连 3C 都没有,他们使用的原材料、批次就更没有保障了,以前没曝出问题来,官方也没有响应的完善的措施去跟进,现在曝出问题来了、民航禁止这种上飞机是重视安全的合理方案,而且人家不是直接给你没收,你可以选择不带上去。可能这些非 3C 的确实有一些没问题,但是你没发证明它没问题,反倒是、先合规再上市、这些虽然由于规则出来前上市了、但相当于时间差漏洞,规则出来后实际上这些非 3C 批次就未必是没风险了。有风险、官方去做安全措施有问题?
    消费者和商家或者官方去谈利益相关的补偿也好怎样也好那是经济之类的,但是不让这些上飞机是关系到很多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要去对抗规则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冒险是几个意思?
    你是不是对安全第一有什么误解,或者跟 OP 一样对生命完全没有敬畏?

    > op 的诉求有合理的地方,但在国内只能在道义上给予支持,法律层面绝对无法得到支持的

    请你认真看我上一楼的说法:如果只是跟商家去讨回自己的公道,我不会说 OP 有问题的,但是 OP 说的是要倒逼商家去跟民航这个安全规则对抗,回复我之前你看懂我的意思了吗?

    > 最终结果还是花小钱解决(换一个),所谓花小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既然花小钱可以解决,非要去倒逼商家去对抗规则,还要来说我什么什么利用大义,真是服了!

    我这里讲清楚:跟大义没任何关系,我第一反应就是纯担心和你们这种人坐一趟飞机!
    lesismal
        66
    lesismal  
       8 天前
    @ajyz #55 有句话叫蠢人比坏人还危险,我是真心希望不要和这种人坐同一趟飞机


    @NewMoorj #58
    > 跟单纯的 3C 认证关系不大,因为已经发放了 3C 认证的设备,也因此事被撤销了 3C 认证。

    3C 认证过的至少还严格一些,2024 年 8 月之前虽然没强制印、但相比于印 3C 的、连 3C 都没印的厂,生产安全等级还不如 3C 的,所以虽然不是直接关系,收紧策略我是支持的,毕竟随时有飞机在天上
    huaweii
        67
    huaweii  
       8 天前 via Android
    @lesismal 那为什么为什么国际航班不考虑?不方便管理洋大人是吗😄
    nightnotlate
        68
    nightnotlate  
       8 天前 via iPhone
    @Virace 原来提出不同意见就是急了?
    那请问动不动就是国外怎么怎么好 捧一踩一算不算急?提出不同意见就是站商家 扣帽子,算不算急?
    那我请问 买肉 老板说这肉包新鲜,不新鲜包退,一周后是不是可以说这肉不新鲜了你得退?
    我再请问 现在两轮电动车一年一个新国标,是不是也得召回?
    我再请问 现在房子新出了标准 隔音层高全都提升了,原来的房子是不是得原价退?要不要召回?

    到底是真的合理请求 还是不合理 心里真没数吗?
    nightnotlate
        69
    nightnotlate  
       8 天前 via iPhone
    @Virace 他不在那一点点小事就吹国外踩国内 不在那扣帽子 我都懒得怼他。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你为这种人说话,小心脏了自己羽毛。
    IvanLi127
        70
    IvanLi127  
       8 天前
    这无法预见,锅不好甩。何况我记得这个是说容量,你看看当时商品描述页里有没有小字说明是指容量。

    这给开个口子怕是要亏不少钱。
    dcdlove
        71
    dcdlove  
       7 天前
    讨伐的枪口指错方向了(商家)应该朝民航局 或工商总局
    lesismal
        72
    lesismal  
       7 天前
    @huaweii #67

    > 那为什么为什么国际航班不考虑?

    具体原因我不清楚,我不做猜测。

    > 不方便管理洋大人是吗😄

    你这就有点阴阳了吧?

    我反对 OP 这种不顾他人安全的行为,是为了安全。
    不管国际航班、不公平、应该去批评官方让官方应该去公平执行、也是为了大家安全。

    按照你的语气,因为目前的规则不公平,所以就想因为 B 没执行然后把已经执行了的 A 也下架是不是?
    为啥不是去推动大家都执行、都更安全一些?

    我反对的是 OP 倒逼厂商想让厂商去对抗官方有效的安全规则、这样对大家的安全都带来降级。
    该批评官方的照样批评就是了,我也没反对啊,跟我在这较什么反向的劲?

    少阴阳点,好好说话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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