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物业很糟糕,罄竹难书,以至于我都懒得收集证据,随便一个拍照就能取证。 包括不限于,发生过火灾,消防检查不过关(我朋友是做消防安检的,有特地请他来取证过),道路,垃圾清运,占到经营,逃生通道恶臭,要么封锁等。总之这公寓之前差点烂尾。历史遗留问题诸多。 因为我出租出去,租给的是老人,昨晚暴力催收物业费,敲门,导致老人惊吓过度,早上刚陪去医院做了检查。花了我 5k 大洋。我就找物业理论。然后不负众望,物业的确是学历底层人才能胜任,完全不讲道理,报警了,但警察也是和稀泥。这医疗费倒无所谓,老人没事就好,我就怕出了人命到时候我更倒霉。后面也不准备租给老人了。 但现在在我门口贴了催缴通知单。 就是上面的金额。折合 2w 。滞纳金 8w 。
首先,并没有收到任何起诉文书。如果拒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上诉。 其次,合同也规定了物业的义务,随便一条,比如收入公示等,特别物业合同也不能凌驾于法律,最新民法典中对物业的基本约定中也有收入公示的义务。(接受业主监督,隐含了财务透明) 并且地方性物业管理条列中也有对收入公示有明确要求。所以很多地方,物业并没有履行责任。更不用说管理混乱以及我上述的问题。 所以对于违反物业合同,物业是没有权利申诉滞纳金的,而且也只能是违约金申诉。滞纳金也不适用于对等关系。
中国,理论上板上钉钉的问题,实际操作可能多数是相反的。所以我也有所担忧。这让我想起以前的 diygod 的自如事件。
我是准备上诉,毕竟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实质的威胁,暴力敲门导致老人惊吓入院。但从当地派出所的不作为以及物业遮天(如果法律法规可以约束他们的不作为,就不会有蛮横物业)来看,我对庭审的期望并不高。
是不是必须要把人赶走?原本我是习惯在国内的生活的,现在很强烈的想先去日本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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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d6267016 1 天前
“现在很强烈的想先去日本过度” +1
我最近也遇到很恶心关于房子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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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8NCF 1 天前
通常,如果通过法院,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不用交(法院会说你不是恶意欠费),但物业费的本金你要交。
法院会认为,你的那些证据不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你的小区应该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你可以咨询一下。 如果没有物管会或业委会,那么业主就是案板上的肉,由物业公司随意宰割。 大概率你的小区这个物业公司是购房时房开指定的,签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一旦成立物管会或业委会之后,业委会就可以代表全体业主重新招标物业公司。所以,很多物业公司会想办法阻止物管会或业委会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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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zhou 1 天前
同情,但是现实点的话,可以和物业谈判,去掉滞纳金
这就看谈判规则了,不去掉那就威胁 5k 大洋 其实物业对滞纳金不会很期待的,能收回物业费就不错了 1. 报警之后有物业,保安信息,没有要求公安出具 2. 你起诉我也起诉,大家都不好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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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 OP @BD8NCF 是的,3 年前的新房交付的。第一年物业费交了。第二年开始就没交,两年累积 2w 的物业费。当初认为物业费单价高,服务会相当好,没想到开发商也倒闭了,物业也摆烂了。所以很多不交的主要是质量低下,10 块的物业费,只值 1 块钱。我爸所在的住宅,0.5 元/平的物业费,干净整洁,虽然是老小区。同样的地块,对面的 50 层高的公寓楼,物业费只有 4 元。质量吊打我们。所以这公寓,大伙都气死了。年轻人都不愿意住,都闲脏乱差,也就老年人不在意,租金低点给人家。老人是拆迁户租半年过渡的,幸好我没交物业费这块对方是知晓的,因为我便宜了接近 1000 块钱给对方。
业委会不可能成立的,我进过群,组织人相当自私自利,成立了也是和物业串通一气的。这年头,老实人不爱说话,偷奸耍滑的到处在刷存在感。世道真的很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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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 OP @cloudzhou 我在准备资料了,物业合同也已经喂给 ai 先过目,以及调档本市以及全国卷宗,但很多都是败诉为主。
而且我查到一个法律上的所谓 bug ,就是“简易程序”,胜诉的大概率都是走的这个。因为物业是有法务的,证据充分,业主缺乏法律支持,取证的可用度差,会直接导致“程序快速但判决不公”的现象。因为不需要复杂举证。上诉受限(部分地区不允许上诉)。 我直觉告诉自己,如果物业很嚣张是一种常态,大概率是法律上有给其行驶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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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two 1 天前
我这物业也一样恶心,不过我自己住,不怕他敲门(物业问题很多不敢起诉我),租第三方又遇到恶心警察的确麻烦,不过我这的警察还是挺怕法院的,起诉这路还是可以走一走的,毕竟 5k 和后续的风险成本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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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oIT 1 天前 ![]() 经历过物业诉讼的人来告知你:滞纳金,法院一般不支持,但是你得主动提及相关法规不支持。
物业费,只需要支付 36 个月(民法典),需要你主动提及,不然法院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求(大约 36 个月的管理费)。 拒交管理费,法院不支持;某些有立法权的城市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是强调了必须按时缴纳管理费。 所以,与其你等物业公司起诉你,不如你先下手为强,起诉物业公司,不需要罗列每一样管理差,仅需要,如:消防门不关,提供连续 7 天的视频。 顺带索赔这次替老人受惊事件缴纳的医药费,这次诉讼聘请律师的开销。但是,前提你得先去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2 万,索取发票,才好进行前面讲的内容。 至于你想象中的,可以上诉等等,都会你幻想出来安慰自己的,实际效果是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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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kkkkkk 1 天前
这是一个典型的问题
一旦你遇到任何需要官家介入的事情,你就会想跑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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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John 1 天前
B 站有个物业克星,可以去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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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John 1 天前
每个市都是有个公开的物业标准,说物业费多少一平应该是什么标准。
你可以这样,做一段时间( 3 个月以上的连续取证)买一份当地的报纸,或者参政消息也行,对着问题点拍照。 因为物业的服务达不到要求,但征收过高的物业费。然后拿一段时间的证明就好。 #5 的证据不足感觉多半是这个。 其他的消防问题啊、电梯呼叫慢的问题啊,可以隔一段时间拿着报纸取证。你买个运动相机挂脖子上就好,被抓到说记录生活,记得多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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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John 1 天前
这个东西严格上来说必须得自力救济的,so 。
另外还要注意一下,看看对面法务有没有申请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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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jw 23 小时 45 分钟前
一般法院都是协调物业费,不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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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TooLate 23 小时 45 分钟前
不用管,让物业起诉也没事,最终还有个庭前和解的,大部分只要交本金。
ps.物业费该交还是交吧,你不交他不交物业也没法运行下去了,真有意见让成立业委会投票换物业或者降低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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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uring 23 小时 33 分钟前 ![]()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谁都不要站。见过垃圾物业,但也在群里见过垃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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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201 23 小时 22 分钟前
法律角度你在物业协议期间,不按时缴纳物业费,怎么样都不会被支持吧,即使确实道理上讲你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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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en2wind 22 小时 31 分钟前
2w 的物业费,怎么会有 8w 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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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pper 22 小时 29 分钟前
我了个利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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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ed 22 小时 0 分钟前
很多地方法院并不会支持物业的违约金诉求,尤其是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到位情况下。你可以去天眼查或裁判文书网上搜这个物业公司,找找它最近的判决书。
另外法院上你要证明它服务瑕疵,要有长期持续的证据才行,比如连续的带日期水印的照片,偶尔的几张照片法院不会采纳。当然你要想办法让对方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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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ary99 21 小时 54 分钟前
这种就是你们业主自己的问题。觉得物业差合同到期了就换物业,你们既不换,又不交物业费,恶性循环,搞个一两年基础设施全烂完了,只会更加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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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ic 21 小时 23 分钟前
任何滞纳金都不可以超过本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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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e115 20 小时 48 分钟前
好赖你这没有转供电, 想怎么搞怎么搞, 我们这不交物业给你停电。
支持你干到底, 不要嫌麻烦嫌浪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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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keeper 20 小时 39 分钟前
@GodoIT #7 佬,看到您的说法,好奇搜了搜,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物业费,只需要支付 36 个月(民法典)] 这个说法有出处吗?方便发个链接康康吗?我用 [物业费 民法典 36 个月] 作为关键词搜了下好像没有搜到捏,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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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keeper 20 小时 20 分钟前
@Luckykeeper 又看了遍原来是我看漏了,OP 补充了他是 3 年,没绕过来,光想着 36 这个数字了哈哈,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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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lo 20 小时 18 分钟前
就算你列举再多物业不称职的证据,你只能说觉得物业费过高,但也不是完全不缴纳的理由,毕竟对方有提供基础的服务,哪怕做得不好,也是做了,所以想完全不交是不可能被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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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8NCF 19 小时 23 分钟前
楼上说 36 个月的同学,物业公司会在 36 月前就向法院起诉,以保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ota #5 “简易程序”有限制条件的。 我前段时间跟物业打过官司。物业不是按我收房时间起算物业费,而是按他们自己随便定的时候时间开始计算物业费,多收我的钱,我就起诉物业要求他们退钱。 物业反诉我要求我付近半年的物业费。 因为物业公司反诉,所以法官从“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然后大家补交诉讼费。 要解决物业的问题,只有成立业主自己的组织,否则单个业主是没办法的。之前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只有在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之后,才有可能通过重新招标换重新签合同或协议。否则,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会一直有效,业主就只能一直按协议上的价格付物业费。 最近我们小区正在跟物业公司扯这个事。乡政府出面组织选择了一个物管会,然后打算召开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就各种阻挠,最后业主大会也没开成,改为小区重大事项投票。投票内容是通过小区的一些规章(业主大会前置条件),和是否续聘现有物业以及价格等。这还是政府推动之下,都搞成这样,你想想物业公司有多厉害。现在还在投票的过程中,要达到法定的双 2/3 的条件很难,很多业主还没收房,或者不在本地。 自私是正常的,人都是短视的。不立即触及自己利益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关心。我们小区成立物管会的时候,只有 50 多人参与投票,后来在重大事项投票的时候,很多人说物管会是非法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但是,物业会选择之前,政府公告了很久,但是将近 2000 户的小区只有 50 多人参与投票,投票之后也公示了很久。物业公司收买一些业主去各种投诉..... 听乡政府的人说,目前 12345 投诉的问题中,物业问题是排名第二(可能是本市、本省??)。似乎目前政府在推动物业服务的规范化,似乎本地的政府有 KPI 。乡政府的人说最近他们在帮很多小区搞物管会、业主大会.... (前面说乡政府,这里并不真的是农村,在省会一环边上,以前这土地属于某乡某村的,区政府把我们小区划给这个乡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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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oIT 13 小时 31 分钟前
@Luckykeeper 物业公司在起诉时,能主张的范围:
最近 36 个月内到期的费用,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被法院支持; 超过 36 个月的部分,因诉讼时效届满,物业公司即便起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除非业主自愿承认或履行)。 换句话说: 如果起诉时业主已经欠费 60 个月,物业公司 只能胜诉追讨最近 36 个月的费用; 前 24 个月的费用因超过诉讼时效,物业公司 丧失胜诉权。 我印象中当时有一业主拖欠了 10 年的管理费,她是最后一个开庭,我将自己聘请律师写的诉讼状给她看过了,她也没更改她当时的主张,最后法官直接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求,索赔 10 年的管理费。 但是也有例外,如:你家的狗被物业公司打伤,超过了 36 个月诉讼期,只要你向上面投诉,上面介入的话,诉讼时间可以重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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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 OP @Rickkkkkkk 公权力下降平时事不关己可以自动过滤。一旦涉及到自己,亲身体验后,其实有些事情不是争取的问题,权利自然是有,但维权成本高,部门踢皮球,和稀泥这些令人作呕。有效应对无非是请律师,因为都不想浪费时间。毕竟为这种节外生枝的事情操劳本不是人生中的必须项。
我也不是要坚定到底的,一旦超越 2w 的本金成本,我不会犹豫认怂的,认输其实也是另一种赢。 跑路的想法很久就有,但一直没有那根稻草压迫,温水煮青蛙,让我没法主动。 我对日本的房产也有所了解,对比以后,日本的管理组合也就是物业行驶的义务以及态度,这已经不是一个次元的体感了。特别近些年日本房价还是相当便宜,与其在国内受罪,换个地方未必是逃避,而是在寻找更有尊严的生活方式。当然这只是题外话,无非警醒自己,内耗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前人掉入的坑比我现在踏入的泥潭深邃百倍千倍。 我现在只是先找了下律师咨询。让我不必在意,按照正常取证流程也就是大伙说的那些步骤走就行了。也直言了,不出意外,你这成不了典型,最多适当打折,可能 8 折,9 折,也能提供入住证据(水电单)来规避计费起始时间。其实律师也是走正常流程,他们太清楚了,这种民事纠纷,最后都是扯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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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 OP @horizon 是的,业委会和物业权利勾结几乎是一种常态。特别是 50-70 后这些业委会主任。所以成立业委会意义也不大,现在这种物业管理,层层外包,没有什么复杂的东西,流程透明。管理模板到处都是。根本不需要物业,自治完全可以。可惜国内不太可能实现。更深的就不展开了。我觉得自己唯一的幸福就是不跟官家论长短。一旦牵扯,基本没什么好下场。看了太多维权就算赢了的也输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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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 23 分钟前 via iPhone
不用挣扎了,滞纳金不会要你交的,物业费也别想少一分钱(除非有重大违约),且必须出判决书,不能调解的。
无论是物业还是法院,少你一分钱,本身物业在意你这一分钱吗?但这个口子开了,之后还能全额收到物业费吗?法院等着每天处理数亿家庭因为各种理由不交物业费的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