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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nor20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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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15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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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20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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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33643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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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jin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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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ych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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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rluan #38
如果春游是非强制的,这就是个员工 1120 - 800,家属 1120 - 400 的优惠券,是否看成福利,愿意省钱还是愿意“冤大头”,都是个人选择,不牵涉任何法律或道德问题。楼主并没有说是否强制,如果是非强制的,楼主去找负责人抱怨和在这里发帖的行为全是 S13 行为,无需再讨论。后面假定春游是强制的。
几位只要换位一下再加上一个假设,就会发现确实是“拿不带家属的员工交的钱来补贴其他员工的家属”。
假设:总共 10 个人;负责人和两外 2 个人要额外带 1 个家属;剩下 7 个人无家属;总经费 1120 * ( 10 -1 )= 10080。
那么:
如果按照通常的家属自费方案,7 个员工每人 1008(公司)+112(自费),3 个带家属的每人 1008(公司)+112(个人自费)+1120(家属自费) = 1008(公司)+1232(自费);
如果按照楼主公布的规则,7 个员工每人 800(公司)+320(自费),3 个带家属的每人 800(公司)+320(个人自费)+400(公司补贴家属)+720(家属自费) = 1200(公司)+1040(自费);
结论:拿不带家属的员工交的钱来补贴其他员工的家属
要是假设总共 10 个人,总经费刚好 1120 * 10 = 11200 , 那么看起来回更明显。
以上假设中忽略了总经费是随人数变动的可能性,因为楼主说了:经费补贴上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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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chen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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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r #65
两位的数学可能就是体育老师教的,请见 @
hiyouli #49,其实就算不拿数学说事,计算中 1200-720=480 的 1200 是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