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宇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既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也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平台 与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 上均查无记录。按法律规定,该企业根本无权承接电梯加装业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司却以“代理单位”身份进入多个加梯项目公示流程,甚至成为材料签署主体。无资质企业却能公开参与工程,这本身就是监管漏洞。
更荒唐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只确认其“无资质”,却称涉及发包属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则回应“加装电梯非我局监管范围”;街道与居委会只看“人数是否达标”。结果就是:人人推责,法律形同虚设。
《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法》《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均明确要求:电梯安装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但现实中,这些法规在加梯环节被架空。
1
hefish 4 天前
已阅。 请转国务院相关部门审阅。
|
2
i8086 4 天前
现实就是,所有领域都这样。
房企之所以能套走监管账户资金,根本原因在于多部门分割管理:各部门只审自己的一环,只要符合本部门要求就放行。 有法律法规,但缺少整体把控。 |
![]() |
3
yangxiaopeipei 4 天前
不应该打市长热线吗
|
4
vvxy OP @yangxiaopeipei 打了市长热线,12345 ,巡视组都没用. 大家都推给思明区住建局的物业电梯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