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iunai 20 天前 ![]() 这不是“理论正确”,这是“政治正确”。
|
![]() |
2
cmdOptionKana 20 天前
你举的例子中的理论也不正确啊。我思考了一会儿,根据你举的例子,应该说情感或直觉正确,理论和事实错误。
|
![]() |
3
Gea 20 天前
我只看了例子一,我觉得理论也不正确啊,永远对她好,不够殷勤就是不对她好?怎么定义好呢?
|
![]() |
4
zek 20 天前 ![]() 我认为不存在所谓理论正确,实际错误;只是感性战胜了理性;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我认为能做到‘知行合一’的都能成功!
|
![]() |
5
sillydaddy 20 天前 ![]() 我最近也思考了这个问题,在我这里,我把它叫做「应然与实然的关系」。不过,我个人更多的是从“愤怒”这种情绪作为切入点,来思考这个问题的。下面是我的思考:
这个偏向哲学的话题,与生活的关系其实很大。尤其是对于看不惯各种不公,容易愤怒,有一些理想主义的人。 当你遇到了蛮横无理的人,遇到了愚蠢自大的人,遇到了种种你不喜欢的人或者行为,你该怎么平息你的愤怒,用什么方式回应这种愤怒; 当你遇到世事不公,人心叵测,你该怎么抚平自己心里的愤怒无力或者膈应心理,用什么方式去对待这些环境和人; 其实从理性的角度考虑,这些事物确实存在。而「存在必有因由」(“存在即合理”纠错后的翻译),也就是「实然」。而自己的愤怒,其实是对这些实然的态度。典型的就是认为这些事物「不应」该存在,也就是「应然」。 说到底,「实然」是一种事实的存在,而「应然」是对这些事实存在的一种个人的观点。 那么实然与应然的关系,就变成了事实与观点的关系! 一旦这么考虑,很快就会发现几个关键的点。1 是自己的观点不是唯一的。2 是自己的观点有可能比其他人的观点更偏颇。比如「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存在」,这其实是在对「 xx 存在」表达一种强烈的观点「 xx 这种人不应该存在」。 如果「应然」只是一种每个人各自保留的观点,那其实就没必要讨论了,因为观点本来就因人而异。但是「应然」是会指导人的行为的。正如前面所说的「 xx 这种人不应该存在」,这种强烈的观点,会导致对应的行为。看待事物的观点,会影响我们的决策和行动。因此必须要仔细想明白。 这里的想明白,并不是完全诉诸理性。因为感性就是与生俱来的。你不会因为某些人的说法,就轻易对 xx 这种人 xx 这种事平和对待。但可以用理性建立一个框架,换句话说让感性生根。至少,让理性能够提供更多信息、更多理解。 其实,前面的讨论,已经指出了关键的一点:观点会影响行动。如果一些观点(例如愤怒)会导致影响强烈的行动,那么就有必要仔细想想,这种影响是不是理性的。典型的就是愤怒导致的不择手段,失去了理智。虽然这看起来只是愤怒失控,只是情绪管理的问题,但我认为背后也许是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缺乏理智的支撑导致的——比如对某些行为不容忍的程度已经到了采取超出常规手段的地步。这又让人想到了夫妻情侣之间因为鸡毛蒜皮而争吵,总是因为底层的情绪累积,或者说是观点强化。 所以,建立一种经过深入思考的观点观念,没错就是对观点的观念,是很有必要的。 什么是观点的观念呢? 我对 xx 人或 xx 现象,不满意甚至很愤怒的缘由是什么?它为什么存在?我能做些什么?如果我无法改变它,我该如何处理它?我能与它共存吗?如果可以以什么形式共存?如果不能该怎么做,逃避还是反抗? 总之,我的意思是,对于这些带有共性的问题,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审视自己的内心,建立一个认识上的框架,在这个框架里面处理它们。而不是完全交给情绪、感性、惯性的认识。 比如对于那些蛮不讲理的人,首先是认识到这种人总是会存在的。为了利益而忽略别的品格,古今中外到处都有。即使不考虑道德问题,消灭它们也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消灭这些不道德的东西本身,也算不上是道德的,因为它违背了「比例原则」。不能更极端的行为来消灭一个不那么极端的事物。你看,这里我们发现了「比例原则」的应用,它可以看作是理性的一种,它为我们建立了一种理性的框架。它告诉我们说,我知道你非常讨厌 xx 人和 xx 现象,这是你的偏好,但是你在根据这种偏好来行事时,不要超过「比例原则」的限度,甚至这种偏好,最好也不要超过「比例原则」的限度。这为我们的愤怒不越界,提供了一个理论的支撑和约束。 再比如,对于 gov 的各种腐败不作为,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应对,以什么样的行为来应对。这都是需要智慧的。一个有用的方法是,先去认识和了解它们存在的缘由,看自己能改变多少,然后基于这种认识,和自己的偏好,形成自己的观点,并采取对应的手段,不能止步于不满和愤怒的观点,应对方法很重要。思考出系统化的应对方法,也有助于纾解情绪。 |
![]() |
6
cmdOptionKana 20 天前
@sillydaddy 讲得很好,根据你的提示,我猜 OP 可能有点乌托邦主义倾向,他说的理论正确应该是指 “根据乌托邦理论而应该达到的理想状态”。OP 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所说的“理论”并非一般意义的理论,从这个细节来看,OP 平时是缺乏逻辑思考训练的。
|
![]() |
7
zhouyg 20 天前
这理论不像是理论,至少得是数理 或 程序方面
|
![]() |
8
Vegetable 20 天前
避免二元思维,价值观单一。还要再多想想。
|
![]() |
9
coderluan 20 天前 ![]() 单纯以写作文的角度来说,楼主这篇博客可能得不了多少分,尤其例子二属于标准的强行扣题了,虽然楼主管它叫“勇于担当”还特意强调显示了,但是没有任何人会感觉“主动背锅"属于理论正确。
|
10
Leon777 20 天前
啊?
|
![]() |
11
NightFlame 20 天前
说的挺好
|
![]() |
12
particlec 20 天前
1 、有时候只是需要一个理由发泄自己的不满而已,很多时候其实你说什么并不重要,只是需要一个逻辑来验证自己的想法
2 、你其实渴望做好事 有好报,但这只是你的想法,只有大家都知道并且认同你,才可能有好报 |
13
renmu 20 天前 via Android
事情是人来做的,人是不可能不犯错的
|
![]() |
14
rails 20 天前
勇于担当的事情,也是有遇到。
我是觉得大部分的评价方式都只是停留在了表面,所以才那么多人喜欢做表面工作。。 |
15
dxgfalcongbit 20 天前
我不认为这些话在理论上是正确的,我特别反感别人要求我承诺对谁谁谁好什么的,我认为好是需要做出来的不是靠耍嘴皮子的。虽然我个人是那种比较稳定的类型,但理论上讲大部分人是喜新厌旧的,所以单从理论上讲永远对对方好这种话对大部分人来说就难以做到。而且为什么要把对方捧在手心里?又不是胚胎有必要这样小心翼翼吗?把对方当成巨婴了吗?
|
16
theChampion 20 天前
@cmdOptionKana 我感觉楼主应该是这样的意思。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该讲理想讲理想,在该讲现实的时候讲现实。只讲现实走不远,只讲理想活不久。
|
17
IUserName 20 天前
你这个博客叫二丫讲梵,看到你这个名字就不想看下去了
你为什么加梵这个字?你反思过为什么比如我不想看到梵吗? |
![]() |
18
huanxianghao 20 天前
关键你举的例子也太那个啥了吧~
|
19
NoOneNoBody 20 天前
@Niunai #1 +1
两个例子都是政治正确而已 结婚誓言,甚至可以扩展到所有誓言,都不是规则,不受法律约束,它只是表决心,说到底只是思想范畴的,跟理论不沾边 “勇于承担”这个例子就是更偏离理论了,就是说这个出来承担的人,只想承担精神、名誉的损失,不想承担物质的损失么? 太理性不对,像我这样;但也不要把情绪上边界模糊的事跟理性混为一谈 |
![]() |
20
Sawyerhou 20 天前
站里聪明人还是多啊,这是情感和理性的冲突,类似于白色谎言,不是理论和事实的冲突,张冠李戴了。
|
![]() |
21
EngAPI 20 天前
读了一遍感觉像没读。
有点“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用杨绛的话来说是“读书太少,想的太多” 也可能是我的判断是错的,是你用了很奇特的角度看问题。 下面讲讲我对文章的看法: 在没有能力的时候为未来担保,怎么成了理论正确,事实错误? 银行存款都不能保证,难道说银行事实错误了? 大家在契约规则里行事,有相应的惩罚机制。 第二个是做事规则,权利(成功后获什么奖励)和义务(错误了承担什么惩罚)对等没做到怎么变成事实错误? |
![]() |
23
eryajf OP 感谢如上所有同学的评论,让我看到自己的浅陋以及无知,这也是我的这次分享行为的一个收获。
|
![]() |
24
james2013 20 天前 via Android
你得出的这个结论不一定正确,如果你拿个错误的原则,去推理,看待,实践,也是错误的
有认知,去实践,如果出现认知和实践不一样,思考是认知还是实践,修正认知,直到知行合一 第 1 个例子:结婚说祝福语,嘴长在自己身上,是自己说出不违背自己原则的话,比如结婚以后一起过好日子等,甚至可以在婚礼时不请婚礼主持,只办酒席。也可以做龟男,按照婚礼主持念:婚后工资上交,家务全包 第 2 个例子:一个总是揽责的领导活该被开除,领导要有管理水平 团队成员出现小错,负责人可以在会议上讨论和改善,不一定要处罚,负责人为什么要把小错揽到自己身上? 团队成员出现大错,在会议上讨论和改善,犯错者主责,负责人连带责任,责任人如果把这个大错自己一个人揽了,那对团队没犯大错的人公平吗?那么其它人会不会觉得犯大错也无所谓,以后团队成员时不时犯个大错 |
25
tyrantZhao 20 天前
我不太理解 Op 的理论正确指的什么,个人浅见,人只要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最大程度的利己,如果心理有所良知的可能会减少这种利己的程度,但很少出现没有,或者大幅度利他的情况。
Op 举的这两个例子都说明了人的本质就是这样的。 |
26
ccjy778899 19 天前 via Android
1.新婚是个仪式,你上面说的话根本不是“理论”,甚至不是“承诺”,而是仪式的“祈祷词”,祈祷是为了满足在世人的情感需要,不具备指导性也谈不上理论。
2.你工作承担更多而没有得到更多的回报,你就没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如果你工作是来锻炼自己品格魅力的,你一开始承担不必要的工作就做好没有收入回报的心理预期,如果你工作的目的是收入,你这简直就是阿 Q 精神开始搞唯心自欺欺人了。如果你工作的目的是上面两种的话,你行动的时候,搞清楚自己在争取哪一部分好吗?别指望当道德模范来增加收入,如果事实与预期不符,说明你做错了,或者你的理论是错误的。 |
27
ccjy778899 19 天前 via Android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如果事实与理论不符, 请修改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