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个妹子,不知道算不算奇怪。。。

2023-02-28 23:12:08 +08:00
 samohyes

前几天遇到个妹子,她和我说她有个谈了一年的前男友,然后这个前男友给她买了套房子(某新一线,基本上是几百万起步的),写了她一个人名字。后来分手,她就把房子还了,然后税啥的是前男友出的。她说,虽然看似那时候她获得了房子,但是她付出了自己买房的名额,这两者至少也是相等重要的。

妹子前男友家境不知道,妹子家境应该一般般。。。我听完震惊。。

期间有约着一起去景区玩,然后她啥也没带就出门了,吃的啥的都是我准备,吃饭,门票她也没任何付钱的意思,虽然不多,几百块。她打扮的倒是挺时髦的。。

我有点被震惊了,后来没联系,然后抓紧就把微信删了。。。我现在想着总有点后怕。。。

补充,某社交软件上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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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条回复
RedBeanIce
2023-03-02 10:10:13 +08:00
就是因为当 ATM 的人多了。很多女生觉得理所应当。
所以整体环境就变化了。
FaustinaD
2023-03-02 13:49:06 +08:00
别的不论,只说买房子这个事
单从法律层面来说

女生的男朋友送她的房子,写她的名字
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分手的时候女生是一定要还的
她不还,闹到法院,男生是一定可以把房子要回去的
所以这个事情,确实是占用了女生的首套房名额
因为现在认房又认贷,女孩子用过了首套房名额,就没办法再按照 30%的首付买房了

现在有极小一部分男的(不是全部啊,非常小的一小部分)
利用“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买房送给女朋友,然后分手,去占用女孩子的首套房名额
然后分手,自己的首套房名额还在
房子还能要回来
非常划算的

所以女生认为“她的首套房名额被占了,很亏”其实是有道理的

楼里的 V 友们可以多了解一下最新的民法典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这部分的规定
FaustinaD
2023-03-02 13:52:33 +08:00
不光是房子、彩礼
还有车、红包、首饰、奢侈品等等
我的印象里两千块钱以上的赠送都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不同地区可能评判的标准有浮动但一万以上的一定是可以判定的)
即便两个人结婚了
如果是半年以内、没孩子
两人分开也是要还给赠与方的
Livid
2023-03-02 16:09:09 +08:00
@Jaeden 谢谢,这个账号已经被彻底 ban 。
boycotsnow
2023-03-02 21:05:51 +08:00
@Livid 老板 你能看看上下文吗? 我吐槽的是现代女性比男性的地位高太多了,而在古往今来的历史上,赚钱养家的男性才是家庭支柱。我的言论有什么问题吗?@hahahabro 发的言论是回炉重造,这个言论不值得被喷吗???
boycotsnow
2023-03-02 21:08:52 +08:00
@Livid @hahahabro 他是人身攻击一个发言正常的,注册时长超过 7 、8 年的老 v 友。你去看看他的评论列表,有多少无端喷人辱骂的言论,他用一个新号,随意人身攻击他人的行为,别人隐忍不发难道是合理的?
boycotsnow
2023-03-02 21:11:59 +08:00
@Livid ![enter description here]( https://i.postimg.cc/0j6LY313/ban.jpg) 看看他的发言记录,再去看看我的发言记录。我又没有无端进行过人身攻击
boycotsnow
2023-03-02 21:14:10 +08:00
@Livid 麻烦把 @liuhouer 的账号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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