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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21 道德显然不只是律己的,否则就没公德这回事了。对他人的道德约束来自于认同道德规范的共识,和法律相比主要就是实现强制力的不同。
此外,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只能规范人的行为,而规范不了动机。因为人的认识可以不同,客观上你没法保证随便谁都会同意你以这些规范为依据的判断。(只有物理规律才有在此之上的排面——譬如不论你信不信春哥,该死的就是要死的——爱信不信。)
使用法律显然并不能涵盖所有伦理问题。合法地钻营法律空子,或者制定恶法,都是能符合法律规范但不符合道德共识的例子。
此外,现实就是有很多法律是落后于时代的,能找出很多跟主观理由没有什么关系的不合理之处,例如对维护公平的无能。所以和法律冲突的行为仍然可能是道德上正当的。
至于嘲讽这个行为,实际上没有明显和法律和社会公德冲突的地方(和“请尽量让自己的回复能够对别人有帮助”可能不对付,但这个判断标准又很模糊)。
因为嘲讽本身没有强制力,充其量就是一种“言论的表达”,闻者不悦大可以当作是放屁而不从。要符合公德地否定乃至制裁之,需要有其它的依据;否则,要是能随便塞抹布,会有更明显的违反公德的问题。
只是因为分歧明显到了不可能有什么共识,所以这种行为跟公德无缘,但现在也算不了不道德到哪去的情况。认为这样的行为“不好”大多是基于个人价值判断的结果;并没有谁论证这些行为会造成怎么样的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