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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再多探讨几句,我觉得手机和盒子不能定义为同样的商品。
手机浏览网络视频、手机应用访问网络,在当前环境下显而易见要宽松得多。而接入电视网的终端产品,第一个门槛就是广电总局、后续文化局、宣传部、新闻出版署 blablabla ,谁都要管。
如果你电视盒子产品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墨菲定律”,传媒内容相关不管不顾没有给予控制的途径,一旦爆发出任何问题,在国内传媒监管的大环境下很难生存。
普通的应用软件和接入电视传媒播放的应用软件在设计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特别是作为影视内容的 TV 提供商,在国内时必须摆好接受监管姿态的,你不做好这一点等着你的就是封杀,所以留一个控制终端的手段我认为是必须的。 Push 最新操作系统来实现也是比较容易相信的。
广电总局今年发的命令还不是他一家发的,是多部委联合下发的,这样的姿态,作为传媒影视的相关产业,不敢不从。不怕你封杀盒子,怕的是吊销魔盒背后华数电视的牌照。
天猫魔盒自己难得不会预料到用户的反应?这件事儿摆出来,要死还是要难受两个选择,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