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期房的公区交付标准,购房合同里面没有任何约束。
合同补充协议里面甚至有霸王条款,“出卖人在销售期间所制作的广告界面,宣传资料,样板间,示范区,沙盘模型,三维动画均属于要约邀请,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合同约定内容以及交付标准”。
这意味着期房购房后,最终交付到百姓手里的东西,完全靠开发商良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没有任何合同条款,是可以保护业主权益,这种情况下,遇到降标减配情况,该如何有效 wq ?
另外虽说武汉新房交房即 wq 很正常,但是整个中文互联网搜不到任何相关 wq 成功的帖子,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参考,大家是否有经验可以讨论分享下
最后房地产如此大资金的产业,居然在 2025 年还不能实现全流程的规范立法监管,难以想象,起草一份法律约束开发商不应该是并不复杂的,早就该做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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