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 OP 其实挺对的,自己的利益该去争取就去争取,只要不是撒泼打滚式的争取就行。OP 正儿八经的和公司领导去沟通协调,然后拿到自己的利益,我觉得就没啥问题。 之前在国内,我可能也是那些嘲讽 OP 类似的想法,自认倒霉。现在出来了,接触了一些人和事,就觉得遇事就应该去争取,只要我用的方式是合理的。只要公司没有明确制度规定什么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现在我可能连买双筷子和碗都会去报销,毕竟是公司把我 transfer 过来的。 至于嘲讽去争取会导致在领导心里评价会变低,这才是我最不能理解,不是应该自己优先吗?而且公司领导也是一个独立个体,他觉得不符合公司制度可以拒绝。既然人家批了,那就是领导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有点像,当事人愿意,公司领导愿意,公司财务也愿意,但是看帖的网友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