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帖内容,我相信 OP 发此贴的重点是讨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算法*本身*的反直觉之处,而不是将「单独计税」政策与「纳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其他老税法*作比较*来看看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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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贴里试图为该算法辩解的回复,包括 @
snw #38, @
PrinceofInj #55 等, 都花费了很多篇幅解释「这个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算法不管怎么说它还算是优惠、人性化,以前/以后按其他算法你们就交更多税、更肉痛了」云云,但都回避了「算法本身为什么那么诡异」的问题。
照理说,任何一个确定的个税算法,最符合所有人直觉的情况应该是「税前越多,税后越多」,即 f(x) 是一个*连续单调增*函数,x 为税前收入,f(x) 为税后收入。这样一个符合直觉的函数,只要结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这个原则,按数学原理算出速算扣除数,制成税率表,同样也符合 @
snw #38, @
PrinceofInj #55 说的那些优惠啊人性化啊容易理解易操作云云。
但现在政策设计者偏偏要把这个函数搞成一个更奇怪的、不连续的锯齿状函数,如果你的税前收入落在一些(具体是 6 个)区间内时,税后收入还不如「税前收入更低一些」的人。为什么要设计成这样?与连续增函数相比,一定要设计成锯齿状的合理性在哪里?本贴里似乎没有人正面解释这个问题。
实际上你如果去网上搜索,也很难搜到对这个算法合理性的解释,你能搜到的几乎全部都是教你(和公司 HR )发年终奖时怎么规避这些无效区间的。一个全国通用的个税算法,网上搜不到解释其原理的文章,全是教你怎么避坑的文章,这本身不就能说明一些问题吗。
根据目前我能看到的信息(包括网上搜索及本帖内回复),我还是只能认为这种奇怪的算法能出现,要么是政策制定者故意设计的陷阱,想对数学不好的公司多收点儿税;要么是政策制定者本身数学不好。
好奇是否有更具说服力的解释。